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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证据资料签名与管理标准
信息来源: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 时间:2007-10-20
             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版权声明 
   为促进全球范围的信用标准化和国际间的交流,共创和谐社会,我们已将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所有标准及相关资料在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网上公开,各国政府、社会团体、信用机构、信用从业人员和企业、个人均可用于学习、研究、培训、自用,也可在注明出处的前提下自由引用、内部信用评价使用、社会信用评价使用
                                            国际
信用标准化组织中央秘书处

信息来源: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网 
来源时间:2004年03月05日
标题内容:建材装修企业星级信用认证标准   

                                        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
                           档案证据资料签名与管理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注意到不同的国家用不同的编号方法识别身份;注意到一些身份识别编号方法本身存在着信用风险;注意到执业档案资料安全保管的重要性,根据国际通行法律原则,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 档案证据资料的签名、按押指印与管理,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档案证据资料是指会员信用机构、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在从事E-315:9000信用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书面文档、资料,包括:个人信用档案登记表、个人信用加注申请书、信用认证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考卷与考试情况表、投诉资料、异议资料等。
第四条 档案证据资料的签名、按押指印与管理遵循科学、有效、安全、集中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本标准所称当事人是指档案证据资料的出具人、经办人。  
第二章 签名与按押指印
第六条 档案证据资料上应有当事人的签名,复印件还应注明“与原件复制无误”的字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上还应注明“本件仅用于E-315:9000”的字样,经调查认证的档案证据资料,还应有国际信用执业人员的签名。
第七条 当事人和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在档案证据资料上签名时,为提高可信度,可以同时按押指印。同等条件下,按押指印的证据资料效力高于未按押指印的证据资料。
第八条 对于有争议的档案证据资料,当事人和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在签名的同时,应按押指印,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应指导和管理当事人签名和按押指印。
第九条 按押指印应使用右食指,如果没有右食指,应按以下顺序选择使用手指,并予以注明:左食指、右中指、左中指、右无名指、左无名指、右大拇指、左大拇指、右小指、左小指。  
第三章 备案与保管
第十条 各会员信用机构应于每月度或每季度终了5日内,将上月度或上季度的档案证据资料的原件,用安全的邮寄方式或其它安全方式寄送给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情况特别的,按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的通知将相关的档案证据资料邮寄给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
第十一条 会员信用机构送寄档案证据资料时,应附清单两份。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档案管理人员收到证据资料时,应核对清单,核对一致的,在清单上签名、押印后存档一份,回寄一份;清单不一致的,应立即通知会员信用机构。
第十二条 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与网络技术人员应定期核对备案电子数据与档案证据资料数量,抽样核对内容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 信用机构可以自留存一份档案,但应确保安全性与保密性,并且不得将档案用用于违反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整体利益的事项。否则,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有权收回档案的备份。
第四章 查阅与法律冲突
第十四条 查阅档案证据资料应遵守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在国家机关依法要求查阅档案证据资料时,当档案存放地法律与档案证据资料记载人所属国法律相冲突时,依据档案证据资料记载人所属国法律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明显违反国际通行法律原则的除外。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证据档案资料未按规定签名和按押指印的,对经办的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处于公告批评,情节严重或构成严重后果的,处于禁业一至五年、永久禁业的处罚,并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会员信用机构未按规定送寄档案证据资料的,根据情节与后果,处于公告批评、禁业一至五年、永久禁业和永久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罚,并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与网络技术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档案证据资料的,根据情节与后果,处于公告批评、禁业一至五年、永久禁业的处罚。
第六章 附录
第十九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标准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充分注意本标准的修订,并使用本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涉及术语的定义见《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国际信用行业术语》。
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由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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