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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斤短两”有了新标准
信息来源:中国诚信企业网 时间:2005-11-12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从12月1日起实行。新《办法》所指的零售商品是指以重量结算的食品或金银饰品。其中,粮食、蔬菜、水果或不高于每公斤6元的食品,重量未超过1公斤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20克;肉、蛋、禽(活禽除外)、海(水)产品(活鱼、水发物除外)、糕点、糖果、调味品或高于每公斤6元,但不高于每公斤30元的食品,重量未超过2.5公斤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5克;干菜、山(海)珍品或高于每公斤30元,但不高于每公斤100元的食品,重量未超过1公斤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2克;高于每公斤100元的食品,在0.5公斤内,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1克。

  金饰品称重范围(每件)不超过100克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0.01克;银饰品称重范围(每件)不超过100克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0.1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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