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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和谐环保社会
信息来源:中国诚信企业网 时间:2007-2-10

  感谢大家对中国征信体系建设和环保事业的高度关注。经人民银行和环保总局认真研究,决定将环保部门的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这是我们两个部门认真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和执法,共建和谐环保社会的共同举措。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温家宝总理指出:“从信贷信用征信起步”,“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网络。” 
  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最主要部分,其主要作用是依法采集、汇总、整理、保存、评价、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使金融交易中的授信方或金融产品购买方能够了解信用申请人或产品出售方的资信状况并逐步扩大到其他信用应用领域。同时,通过准确识别企业、个人身份,长期保存其信用记录,还有助于形成促使企业、个人重视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约束力,对社会诚信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征信体系建设虽然是全社会诚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能包括社会诚信建设的全部内容。社会诚信建设还包括商品、劳务交易市场中的诚信建设,如环保诚信、纳税诚信、产品质量诚信、建筑市场诚信、价格诚信等更广泛的内容。这些领域的诚信建设涉及诸多法律、制度、道德、服务、信息管理等内容,它与征信体系相比较,是一个更为宽泛的领域。同时,征信体系与全社会诚信建设又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不仅表现在企业和个人信贷诚信的建立有助于社会诚信意识的提高,还在于:征信体系需要利用企业和个人在其他领域的诚信资料,反过来,银行把查询这些资料作为贷款决策的必要程序,将促使企业和个人重视在其他领域的诚信记录,有利于这些领域诚信的建立,也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就是人民银行与环保总局加强合作,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共同努力。
  2005年9月起,人民银行与国家环保总局就开始合作,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决定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作为商业银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重要依据,这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尝试。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逐步扩大到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先进奖励等其它企业环保信息。当前,纳入征信系统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主要包括“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形成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待条件成熟后,各级环保部门日常环境执法信息也将逐步纳入征信系统。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支持环保事业的发展是全社会的责任。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充分利用信贷杠杆,在办理、管理信贷业务时,应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企业环保信息,并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增强对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项目和企业,不应当给予信贷支持,对环境违法企业,要加强社会监督和制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借助信贷杠杆加强环境执法,此举建立了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提高企业环保违法代价,加强环境法规的实施,提高企业环境诚信意识,加强信贷风险控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将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有没有完善的征信体系,是金融体系是否有坚实的基础和市场经济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的关键。可以说,征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外经验,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从信贷征信起步。近几年来,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在各部门各地方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加快了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情况。
  一、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主要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建成
  这突出表现在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顺利建成。这个基础数据库的信息网络覆盖全国所有的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统一的信用档案。
  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8月全国联网正式运行。该系统目前采集了1116万多户企业的信息,其中490多万户企业与金融机构有信贷往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全国联网正式运行。该系统目前采集了5.33亿自然人的信息,从数量上看,是世界上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超过6400万人。
  根据金融机构的需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国金融机构的各级营业网点共开通查询终端近18万个,金融机构在办理企业和个人信贷业务过程中,均把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作为贷前审批的条件,平均每天查询量近30万笔。据对商业银行的典型调查,通过查询这个系统拒绝的企业贷款申请额占企业贷款申请总额的2.5%,拒绝的个人信贷申请笔数占个人信贷申请总数的10%。
  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成功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对关联企业风险监控的功能,在防范关联企业风险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该系统已经成为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的重要工具。人民银行还依托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信贷市场、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统计和分析,为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提供了有效的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征信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保证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银行、企业和个人的权益,人民银行现正积极推动征信立法,建立健全征信管理制度,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督管理。在法制条件具备后,人民银行将依法推动基础数据库逐步向具有合格资质的信用评级、信用评分和信用调查等社会征信机构以及信用担保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以满足市场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等征信增值服务。
  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和服务范围日益扩大
  为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根据商业银行、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需求,人民银行在推动征信系统继续采集金融信息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服务的基础上,加大了扩大征信系统信息采集和信息服务范围的工作。
  一是企业和个人身份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显著。准确识别客户身份是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反洗钱法》、账户实名制以及审慎经营的需要,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和个人身份核实服务是人民银行等政府机构责无旁贷的责任。在公安部、质检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建设部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近期内,征信系统将在部分城市与公安部、质检总局试点开通个人身份和企业基本信息在线查询核实功能,征信系统采集企业和个人参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工作也正在部分城市试点。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采集企业和个人身份信息,将为防范信用风险,打击诈骗、洗钱等金融犯罪活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是采集企业遵纪守法信息工作取得突破。企业是否遵纪守法,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信用风险,也关系到各部门各行业的诚信建设。2006年,人民银行加强了与环保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将企业遵纪守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除环保总局外,人民银行正在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质检总局、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加紧协商,争取尽快将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奖励评优、欠税等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同时,采集企业和个人缴纳电信费用等非金融负债信息的工作也在吉林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上述信息的采集,不仅有利于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还将大大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行政能力,提高企业和个人在各个经济领域履行合同义务的信用意识,帮助企业和个人积累信誉财富。
  三是将企业支付信息逐步纳入征信体系,同时直接为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提供信息服务。目标是将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票据化,加快企业应收帐款的周转,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让企业充分享受信用带来的便利和好处。
  四是对企业和个人开放查询,按企业和个人要求查询其信用报告,使企业、个人在其经济活动、求职应聘等中,可以出示其自身的“信用证明”。
  三、征信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相关标准已经出台。
  为保障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征信活动中信息提供方和信息使用方的业务语言,人民银行加快了征信标准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目前我行已通过金标委工作框架正式发布了征信数据元、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两类标准。征信数据元系列标准包括《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和《征信数据元 个人征信数据元》两项标准,通过对征信涉及到的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元名称、定义、表示等做出统一的规定,使不同用户对数据元拥有一致的理解,消除征信数据元描述的混乱现象,对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使用效率,实现和增进信用信息跨系统、跨行业及跨部门共享具有积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标准分为信用评级主体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规范以及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三部分。标准结合信用评级业务实践,对信用、信用评级以及相关的术语做了明确定义,从管理信用评级业务的角度入手,对信用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内部制度、开展评级业务的原则和程序、结果的发布以及对评级机构的管理方式和内容等方面做出了要求。通过信用评级规范标准的制定,可有效规范评级机构运作程序和评级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质量,有效保护投资人和商业银行的利益,引导评级业健康发展。
  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现在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急需资金但得不到贷款,另一方面一些银行有大量资金却贷不出去,一个主要原因是银行和企业之间缺乏良好的信用关系。相当多的中小企业简单的认为只要项目好就应该得到银行贷款。但是银行并不这样看,银行发放贷款必须保证贷款能够得到偿还,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就要看企业的信用情况。在市场经济国家里,尽管存在抵押、担保、保险等多种防范贷款风险的手段,但银行信贷管理最基本的信条仍然是一个古老的原则:过去的事情将来还要发生。银行发放信用贷款,不是仅仅看项目的好坏,还要通过观察企业的长期信用状况来决定是否发放,发放的额度也是根据企业信用的积累逐步增加的。这一点,有时得不到企业应有的重视。据人民银行一个分行的调查,当地中小企业局推荐的1000户希望重点支持的企业,90%缺乏良好信用习惯:没有必要的财务会计制度,随意填报财务报表,交税务部门的报表与交人民银行的报表不一致,大量使用现金交易,在银行很少保留支付记录,不能合规交纳各种税费等等。这样的企业银行不可能给以信用贷款。所以,要增加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必须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银行和企业之间的长期信用关系。
  人民银行把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培育和强化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规范和健全中小企业各项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和当地银行建立长期信用关系,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人民银行已在17个省(市)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进展顺利,截止2006年11月底,试点省(市)共筛选出未贷款中小企业270多万户,收集17万多户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其中近13万户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已录入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组织了对中小企业培训及宣传达8800多次。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试点过程中,共有1.3万多家已征集信息的中小企业取得了银行授信意向。
  同志们,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协作和配合,也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力支持征信和环保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环保型和谐社会的建设。

                              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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