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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提醒:信用认证评级应去正规机构
信息来源: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2012-5-11
     近来,反映有不少单位和个人利用信用认证名义行骗,为“虚假”证书出具“没有法律责任”的信用报告、证书和铜牌。工商部门表示,使用虚假的信用证书、铜牌进行宣传,不受法律保护,损害企业商誉,危害社会诚信环境,涉嫌犯罪的、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将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如发现提供或使用虚假证书、报告、铜牌进行宣传、行骗等行为,可向所在地工商、公安和质监等行政部门举报进行调查处理,或依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单位或个人申请信用认证时要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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