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行广告信用管理?
答:广告主的利益关系人或广告受众及各界人士,发现广告内容虚假或广告主未履行广告中的承诺时,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
1. 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
2.通过传真、信函进行公开投诉,但应向协会提供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资料的电子版。
3. 到当地的信用机构进行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但应缴纳信用服务费。
二、在广告信用体系中,谁是广告信用管理的主体,谁在广告信用管理中处于主导位置?
答:是广告主的利益关系人,也就是广告内容的受众,因为广告内容是否真正诚信,只有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人最有发言权,当然,利益关系人对广告主的信用管理也应遵循诚信原则,否则也属于失信行为会受到相应的信用惩罚。
广告主的利益关系人在广告信用监督中处于主导位置,就指:他有权遵循诚信原则对失信广告主进行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这些权力不受他人限制或以代行的名义阻制。
三、通过广告信用评价的广告主,当其广告失信后,将承担什么的失信惩罚?
答:1、广告主发布广告时,应注明广告信用备案号码。协会将已备案的广告对外公开,并以广告信用备案号码为查询字,方便公众核对。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备案的广告内容不一致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承担永久曝光的责任。
2、广告主的利益关系人认为广告主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广告中的承诺不一致的,可以拨打广告主自身的投诉电话要求广告主限期改正失信行为,也可以直接对广告主进行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
3、对广告主的信用惩罚同时适用于广告主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广告信用评价的经办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也应同时承担信用责任。
4、 广告主提供虚假的证件或证明资料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承担永久曝光的责任。
答:信用机构和信用执业人员在广告信用评价中,存在失误的,根据情节,处于通报批评、禁业一至五年、永久禁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