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酒店、宾馆(不含自营酒店、餐饮、住宿业务)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室内设计;日用品、水果、蔬菜配送、预包装食品(凭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香烟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